摘 要:财政是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家实现其职能和目标有着重要意义。新经济政策是列宁基于苏俄实际探索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伟大创举,在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非常注意发挥财政对于经济发展的作用,形成了具有实践价值的财政思想。列宁强调,新经济政策时期财政的直接任务是要维护和巩固工农联盟,恢复和发展国家财政体系,最终要为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奠定基础,从而实现在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任务。列宁提出以实物税与货币税取代余粮收集制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在财政支出上,要求缩减和消灭国家预算赤字以有计划地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在社会总产品的分配上,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列宁在新经济政策时期对社会主义财政的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政建设也具有重要的现实启示。
关键词:列宁; 新经济政策时期; 社会主义财政;
Abstract:Finance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social economy,which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the country in fulfilling its functions and goals. The new economic policy was Lenin's great initiative in exploring the socialist economic construction based on the Soviet Union's reality. During this period,Lenin paid great attention to the role of finance in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formed the financial thought with practical value. Lenin pointed out that the direct task of finance in this period was to maintain and consolidate the alliance of workers and peasants,to restore and develop national financial system,and ultimately to lay the foundation for the lib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social productive forces,so as to implement the historical task of building socialism in backward countries. For this reason,Lenin proposed to replace the surplus grain collection system with the material tax and monetary tax in order to increase the national fiscal revenue. In terms of fiscal expenditure,Lenin demanded to reduce and eliminate the state budget deficit in order to restore and develop national economy in a designed way. In the distribution of total social products,Lenin adhered to the principle of distribution according to work to meet the growing material and cultural needs of the people. Lenin's theoretical thinking and practical exploration of socialist finance in the new economic policy period have important practical value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ist finance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in the new era.
Keyword:Lenin; new economic policy period; socialist finance;
财政作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家实现其职能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在马克思恩格斯财政思想的指导下,列宁高度重视社会主义财政建设。在十月革命胜利后,根据马克思主义过渡时期的理论,列宁在领导无产阶级完成了剥夺剥夺者以及镇压了他们的反抗后,从当时苏俄经济文化落后的实际出发,竭尽全力寻找一条过渡到社会主义和实现社会主义总任务的具体道路和方法,新经济政策应时应需在苏俄开始实施。在这一时期,列宁同样非常重视财政问题,认为“我们无论如何要争取完成财政的扎实的改造,但必须记住,如果我们的财政政策不成功,那么,我们的一切根本改革都会遭到失败”[1],“巩固苏维埃财政是最艰巨的任务之一,但它现在已经占据首要地位,这个任务不完成,无论在保卫苏维埃俄国的独立免受国际资本危害方面,还是在国家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方面,都不可能大踏步前进”[2]。
一、新经济政策时期苏维埃俄国财政的任务
十月革命胜利后,无产阶级政党的任务开始从剥夺剥夺者转向“管理俄国以从事经济建设这一任务上来”[3]了。列宁认为,必须尽快完成“建设任务,就是建立新的经济关系,树立怎样做这件事情的榜样的任务”,否则“在推翻剥削者和用武力来抗击国际帝国主义者的事业中的任何成就、任何胜利就会付诸东流,旧制度的复辟就会不可避免”[3]。这一系列的原因导致苏俄的经济建设经历了诸多波折,也使得初生的无产阶级政权岌岌可危。面对错综复杂的政治经济环境,苏俄开始全面实施新经济政策,这一时期的财政政策的主要任务就是为解决战时共产主义政策造成的国内出现的政治、经济危机和平复农民的不满情绪,“必须竭尽全力处理好工农关系”[3],保护新生的无产阶级政权,保卫无产阶级历尽千辛才取得的革命成果,并在此基础上调整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的解放和提高,逐步实现在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总任务。
1.维护和巩固工农联盟,“竭尽全力搞好工农关系”
工农联盟的意义,首先在于它是改造社会、消灭资本主义制度与过渡到新的社会主义制度所必需的革命力量。早在1894年,列宁就在《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党人》中谈到了工农联盟的重要性,强调“俄国工人就会起来率领一切民主分子去推翻专制制度,并引导俄国无产阶级(和全世界无产阶级并肩地)循着公开政治斗争的大道走向胜利的共产主义革命”[4]。所以,列宁指出,社会主义无产阶级专政的最高原则,就是维持工人阶级与农民的联盟,使工人阶级能够保持自己的领导并作用于国家政权。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工农联盟更是无产阶级政权坚不可摧的基础,执政的无产阶级政党必须经常不断地维护和巩固工农联盟,才能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力量。
“战时共产主义”的经济政策,只是在特殊条件下实行的特殊政策,非常时期实行的一些非常措施,已不再适合战后苏维埃俄国的实际情况,它大大超越了工农联盟可承受的限度,不可能把基层农民群众吸引到社会主义建设中来。国内战争结束后,无产阶级政权面临的政治经济形势极为严峻,国内经济、政治条件的恶化———农民态度动摇、工农生活条件的恶化、因缺乏生产资料导致工厂不得不停工———使列宁不得不对建立在“将俄国经济直接过渡到国家按共产主义原则进行生产和分配”的设想之上的旧的经济政策进行反思。列宁在分析当时的形势时指出:我们不仅面临“经济危机”,而且面临着“苏维埃俄国内部很大的———我认为是最大的———政治危机。这个内部危机不仅暴露了相当大的一部分农民的不满,而且也暴露了工人的不满”[5]。这时,列宁已经意识到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无法继续实施下去,必须要改变。
从1921年3月开始,苏维埃国家开始调整经济政策,实施新经济政策。这时候,采取一系列新经济政策的实质是发展商品货币关系,通过市场和贸易、工农业之间的经济交流,达到从经济上巩固工农联盟的目的。列宁深刻指出:“新经济政策的实质是无产阶级同农民的联盟,是先锋队无产阶级同广大农民群众的结合。”[6]可见,工农联盟、工农关系是新经济政策最实质的核心问题,它直接关系到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对农民的领导权和苏维埃共和国的生死存亡。在当时的俄国“经过七年战争之后,工人———他们作出了空前的牺牲———和农民群众都处于极端疲惫的状态。这种极端疲惫状态,已经是接近于完全不能工作的状态”[7]。因此,只有着力巩固工农关系,改善工人、农民生活状况,提高生产力,才能让千百万农户坚定跟无产阶级政权结合起来。他指出,社会主义政权必须要为工农服务,社会主义财政要惠及无产阶级工人和农民。社会主义社会区别于资本主义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就在于,社会主义财政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为原则,目的就是要实现无产阶级的自身解放。社会主义财政只有坚持这样的原则和目的,才能不断巩固工农联盟,夯实无产阶级政党执政根基。
2.恢复和发展财政体系,构建不发达社会主义时期的生产关系
根据俄国的历史条件和革命实践,列宁指出:“怎样想象出一个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这个任务也已经解决了。但是,怎样具体地从旧的、习惯了的、大家都熟悉的资本主义过渡到新的、还没有长出来的、还没有稳固基础的社会主义,却是一个最困难的任务。”[8]“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是列宁根据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对俄国所处的社会主义第一阶段的认识所作的结论。这一结论意味着,苏维埃政权制定所有的经济建设政策必须从“不发达”的社会主义这一实际出发。
十月革命胜利初期,列宁根据《共产党宣言》等着作中提出的社会主义将彻底消灭私有制、消灭商品经济、私人贸易和货币流通等思想,提出“俄共将力求尽量迅速地实行最激进的措施,为消灭货币做好准备”[9],同时“用一系列逐步而坚定的措施彻底消灭私人贸易,组织起统一的经济整体(苏维埃共和国应当成为这样一个整体)中各个生产公社和消费公社之间的正确的和有计划地商品交换”[9]。在这些思想的指导下,苏俄继续施行“余粮收集制”,无偿拿走农民全部余粮,这一政策大大地伤害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但列宁善于一切从实际出发,及时调整社会主义的财政政策,他密切结合当时俄国生产关系的实际,总结了十月革命后急于消灭旧的生产关系的严重教训,深刻揭示了过渡时期社会主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指出要循序渐进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来推进无产阶级政权的巩固和发展。
为了恢复和发展苏维埃俄国在战时被破坏殆尽的财政体系,列宁遵循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的一般原则,从俄国当时的实际与生产发展的需要出发,首次论证了社会主义时期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存在的必要性与必然性。新经济政策实施后,列宁明确指出,这一政策实施的意义就在于调整和改变不利于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不能直接凭热情,而要借助于伟大革命所产生的热情,靠个人利益,靠同个人利益的结合,靠经济核算,在这个小农国家里先建立起牢固的桥梁,通过国家资本主义走向社会主义。”[6]通过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的财政体系和财政制度,无疑指向的是生产关系变革,使生产关系在适应当时的生产力水平的同时,通过生产关系的变革促进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
3.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在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总任务
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从解决社会基本矛盾的角度看,是为了解放生产力,而解放生产力的目的,归根结底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十月革命胜利后不久,列宁就已经提出要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来的伟大任务。1921年内战结束后,列宁再次强调“现在我们应该注意把全部宣传鼓动工作从为政治和军事服务转到经济建设的轨道上来”[3],并多次明确要求,“苏维埃共和国的首要任务是恢复生产力,发展农业、工业和运输业”[7]。新经济政策时期的财政政策,说到底,依然为了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提高广大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这一列宁社会主义建设思想的要求。
社会主义财政要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要为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服务。国家要按照国民经济计划管理国民经济,就要把物力财力集中起来。但由于战争的破坏和小农经济基础的脆弱,社会主义财政处于一个尴尬的境地,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强调,为了达到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的目的,要建立起巩固而又稳定的财政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财政体制。为此,他主张实行严格的财政集中和财政监督:“我们需要财政集中,需要力量集中;不实现这些原则,我们就不能完成经济改造。”[1]1921年成立了由俄共(布)中央和人民委员会所属的财政委员会,要求该委员会为国民经济发展制订计划、出谋划策。
在列宁看来,在俄国这样一个小农经济为基础的经济文化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需要经过一个较长的时期。他强调,迅速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是由不发达社会主义向发达社会主义过渡的根本条件和途径。而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则是实现这种过渡的政治保证。因此,“无产阶级取得国家政权以后,它的最主要最根本的需要就是增加产品数量,大大提高社会生产力”[6]。“只有增加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苏维埃俄国才能取得胜利。”[3]“共产主义就是苏维埃政权加全国电气化。”[3]只有迅速地提升社会生产力水平,极大地提高劳动生产率,并不断提升全苏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才能缩小历史发展的差距,实现在经济文化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总任务。
二、新经济政策时期苏维埃俄国财政政策的实践
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要求要迅速恢复和发展财政体系,把扩大商品流转额和增加收入、缩短和消灭预算赤字看作是财政政策的主要措施。一方面,实行严格的财政集中制,从资产阶级缴纳赔款过渡到正常税收,在一般经济措施中,要求企业转向经济核算制,扭亏为盈,形成和发展国营企业财务;另一方面,大力恢复财政体系的其他环节,包括社会保险、公债制度、税收制度和预算体系。同时,在他的主导下,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完善分配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这些财政举措大大巩固了工农关系,激发了工人和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为之后的苏维埃生产力的迅猛提升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1.以实物税与货币税取代余粮收集制,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作为国家财富重要来源的税收,在任何性质的国家中都担当极为重要的角色。十月革命后,随着公有制的建立和国家经济职能的扩大,国家财政范围不断扩大,国家财政收入本应不断增加,由于当时处于内忧外患之中,列宁主张采取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激发了人民的普遍政治热情,带领人民取得了斗争的胜利。但之后,要继续“在一个小农国家里按共产主义原则来调整国家的生产和产品分配”,已经明显不符合实际的情况,“现实生活说明我们犯了错误”。
“所谓赋税,就是国家不付任何报酬而向居民取得东西。”[10]在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提出以实物税按照“使税额与农民积极性相适应的原则,按照农民积极性的增高而降低税率”。这样,在迅速地缴足税款的条件下,农民在地方财政中有更大的自由来运用其纳税以外的余粮,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实物税在保证国家利益的同时还要兼顾到小农户的利益。通过“把余粮收集制改为实物税,使小业主可以更好地安排自己的生产,根据税额的多少来确定生产规模的大小”,让农民在土地流转方面有一定的自由。
对于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来制定正确的财政政策,列宁堪称典范。在新经济政策阶段,财政的直接目的是要恢复国民经济,巩固工农关系,所以,列宁十分注意减轻农民负担,主张用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在无产阶级和农民之间建立起牢固的关系”[7],并实行区别对待的税收政策,用征收财产税和所得税的办法改善与富人阶级的关系。这样,就能保证社会主义建设处在一个和平的环境中,使全俄人民能够凝心聚力共谋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实物税的实行是苏维埃政权在工人与农民、工业与农业关系上的根本转变。它的实施,大大满足了农民的基本要求,稳定了农村的形势,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从1924年起,实物税过渡到货币税,税收政策更加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促进了农业的迅速恢复和发展,从而为整个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2.缩减和消灭国家预算赤字,有计划地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
国家的预算是一个重大的问题,里面反映着整个国家的政策,规定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而国家预算的主要任务是使国家集中大量资金以解决全国性任务,预算收支是体现国家财政的主要手段。列宁重视国家财政预算制度。在领导无产阶级革命时期,列宁就对资产阶级国家的预算多次提出过质疑,指出资本主义政权下的国家预算是完全没有考虑国民生活改善的。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后,列宁提出苏俄国家预算的首要目的是要恢复国民经济,减少和消灭国家预算赤字。
国家预算是全国财政的中心环节,是国家基本的财政计划。而对于经济落后的苏俄来说,只有从根本上改变预算收支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体系,才能做到缩短和消灭财政赤字。对此,列宁指出:“在无产阶级专政和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的时代,国家的财政应当建立在这上面:把各种不同的国家垄断组织的收入的一定部分直接用于国家需要。”在预算收入方面,列宁强调社会主义企业收入应成为国家预算收入的主体来源,为此,1921—1923年,在列宁的领导下,苏俄建立了适用于整个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苏维埃信贷体系。国家银行创立后,相继建立了为工业拨款的工业银行、专门为电气化贷款的苏联电气化银行、为对外贸易拨款的俄罗斯对外贸易商业银行(后改为对外贸易银行)、全苏中央公用事业和住宅建设投资银行和中央农业银行。改革与消灭国家预算赤字是同时进行的。这是苏维埃政权在财政建设上的巨大成就。苏维埃工业企业从1923年底开始上缴70%的利润。这样,苏俄预算收入的主要来源已经不再是居民的收入,而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利润。
社会主义国家的财政预算支出要对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发挥重大作用。对于当时的苏俄来讲,首要任务是发展重工业,因为“重工业是需要国家资助的。如果我们找不到这种资金,那我们就会灭亡,就不能成为文明国家,更不用说成为社会主义国家了”[2]。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国家预算支出要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即绝大部分预算支出除用于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之外要用于社会文化事业设施,在列宁看来,要管理俄国,最急迫的任务就是要培养大部分多方面的人才,“舰队我们不需要,而增加学校经费却迫切需要”[2]。为了消灭预算赤字,列宁要求要通过精简国家机关削减国家支出。预算指导和调整了苏维埃俄国国民经济的恢复和进一步发展,同时为国家统一计划奠定了基础。
3.实行按劳分配,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列宁指出,对国民经济的管理要建立在对个人利益的关心上,正确的分配原则应当是有利于提高生产的方法、手段和工具。因此,根据苏维埃政权当时面临的现实,列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原则,主张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坚持个人物质利益原则,制定了社会总产品分配的基本原则,即不劳动者不得食和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列宁认为,“不劳动者不得食”[11]是“社会主义的第一个主要根本原则”,“这是一切工人,一切贫苦农民以至中农,一切过过穷日子的人,一切靠自己的工资生活的人都同意的”[1]。在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前提下,在激活广大工农生产热情的要求下,列宁主张对每个劳动者的所得,既不能实行平均主义,又不能拉大差距,要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
为了调动工人的生产积极性、改变战时共产主义的平均主义分配制度和实物供应制度,列宁坚持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国家在分配上采取分步走的策略。社会主义工资在形式上,列宁主张“实行计件工资,采用泰罗制的许多科学的和进步的因素”,在工资水平上,列宁要求“使工资同工厂的总工作量相适应,使工资同铁路、水路运输等的运营额相适应”[8]。并且,列宁主张刻不容缓地实行奖励制,奖励的标准要以“贸易额的大小和利润的多少”为转移,并“把奖励制包括到全体苏维埃职员的整个工资制度里去”[12]。虽然“在完全的共产主义制度下奖金是不允许的,但在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如理论推断和苏维埃政权一年来的经验所证实的,没有奖金是不行的”[9]。在列宁看来,要刺激企业生产,推动国民经济尽快复苏,就必须用奖励去鼓舞工人,并且这个奖励要有一定的差额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1922年底,已经基本上完成了工资货币化的过程。
在社会消费品的分配上,对于一些重点发展部门的职工的消费品分配,列宁认为要给予适当的“偏重”。在苏维埃政权初期,由于要迅速地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曾对少数关键生产部门的发展采取特别偏重的方针,这就是所谓的“重点制”。托洛茨基主张,在生产方面可以实行重点制,而在消费方面,为了体现社会主义原则,应该要实行平均制。对于这种观点,列宁予以坚决驳斥,他尖锐地指出:“重点制就是要有所偏重,偏重而不及于消费方面,那就什么也没有了。”[10]列宁主张的按劳分配原则,是在社会主义不发达的阶段实施的,目的依然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只有如此,才能使社会主义建设有坚实的基础。
三、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财政思想的现实启示
在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财政思想的指导下,苏俄新经济政策的施行更为有力,解救了濒于破产的苏维埃经济,使得这一时期的财政收入迅速增加,为国家财政的顺利运行奠定了基础。农业很快得以恢复和发展,工业取得了显着成效,城乡商品周转不断扩大,劳动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逐渐提高,无产阶级专政有了更加牢固的阶级基础和经济基础。列宁满怀信心地指出,“新经济政策的俄国将变成社会主义的俄国。”[2]在今天,列宁的这些思想依然闪耀着光芒,对我国的社会主义财政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启示。
1.要始终坚持社会主义财政的一般原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社会主义财政是保证社会主义国家实现国家职能的重要工具。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推进社会主义财政建设和完善,是为了有系统、有计划地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努力提升人民的共产主义觉悟和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为实现在落后的苏俄建设社会主义提供条件。所以,社会主义国家要发展,无产阶级政党要实现自身对无产阶级的承诺,必须充分利用社会主义财政,最大限度发挥其作用。要做到这一点,社会主义财政就必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体现社会主义财政的一般原则。
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国家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的所有者和代表。社会主义财政通过收支活动,直接参与分配。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早已明确指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也就是社会主义社会阶段,在对社会总产品进行社会的必要扣除后,要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列宁继承并发展了马克思关于社会分配的思想,提出了“不劳动者不得食”与“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分配思想,这些思想,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光芒,体现了理论家对社会主义分配关系的深入思考。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主义财政,与资本主义财政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社会主义财政分配的目的和收支活动所反映的分配关系不再是过去的剥削和对抗,而是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反映最广大无产阶级人民根本利益的社会主义分配关系。
“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13]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主要矛盾的转化,对社会主义财政同样提出了新的要求。社会主义财政应在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同时,着眼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侧重于提高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获得感,这也是社会主义财政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要求。社会主义财政要坚持公平效率兼顾、公正公平有限,既考虑到社会发展需求,又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让人民群众真正共享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13]今天,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社会主义财政的改革方向。社会主义财政建设只有坚持以马克思主义财政学为指导,从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出发,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才能保证财政为民所用,才能为党领导社会主义建设伟大事业助力。
2.要善于与本国国情相结合,创造性地回答和解决经济建设中的实际问题
马克思恩格斯多次指出,他们的理论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因此,共产党人不仅要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一般原则,还必须要善于把社会主义建设的一般原则同本国实际相结合,才能发挥这些原则指导实践的巨大威力。列宁认为,马克思的理论“所提供的只是总的指导原理,而这些原理的应用具体地说,在英国不同于法国,在法国不同于德国,在德国又不同于俄国”。因此,列宁非常善于从本国实际出发,适时调整社会主义建设的方针和政策。当他认为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已不再适合本国社会主义建设发展需要时,便迅速调整到新经济政策,这一果敢的决策体现了列宁善于与本国国情相结合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政治智慧。
实际上,由于社会主义首先在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俄国取得胜利,这就意味着,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苏维埃俄国必然在经济上落后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这就决定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必须把大力发展生产力作为根本任务,建立、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努力完成别的国家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完成的工业化和生产社会化、商品化、现代化的艰巨任务。要完成这一艰巨任务,也就要求所有的经济政策、财政政策必须要从不断变化的实际出发,围绕经济建设,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列宁坚持用活的马克思主义指导苏俄社会主义建设,从俄国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思考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途径和出路。在他看来,坚持“用实际经验来检验我们迈出的每一步,不怕已经开始的工作一改再改”[6],以此方式管理俄国的工作才能取得成效,社会主义事业才有出路。
社会主义财政同样要在坚持社会主义一般原则的基础上,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解决和回答新问题,更好地发挥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作用。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是我国社会发展新的历史方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当代中国的最大国情、最大实际”。这是我国在经济建设中制定各项政策必须依据的现实。新时代,财政要从这一实际出发,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全面深化财政建设和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以期充分发挥社会主义财政的功能,更好地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型国家建设、乡村振兴发展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国家发展战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打牢基础。
3.要不断推进国家财政治理体系现代化,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大局
列宁领导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并首次提出了用不同于原来“革命办法”的“改良主义办法”来建设社会主义的思想。“目前的新事物,就是我国革命在经济建设的一些根本问题上必须采取‘改良主义的’、渐进主义的、审慎迂回的行动方式。”[6]这一点在列宁对财政制度和财政政策的改革完善中也有所体现。列宁设计的社会主义财政应该走向更为完善,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多年来,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从实际国情和需要出发,积极调整和完善财政体系,为确保国家各阶段政治、经济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步入新时代,中国前所未有地接近世界舞台的中央,对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更高要求。就财政而言,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是坚实而强大的国家财政,这就要求我国社会主义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必须要与之相向而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14]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财税改革和财政制度建设向纵深推进,多点突破,现代财政制度主体框架基本建立,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支柱作用愈加彰显。但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特别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战略安排,财政治理必须与时俱进实现现代化,积极应对风险挑战,加快建立与“中国之治”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
新时代社会主义财政要走向治理现代化,要围绕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所要求的基本功能,探索和推进财政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实现国家汲取、分配公共资源和调整社会利益格局的制度化、法治化和民主化,提高国家动员、引导全社会经济资源的能力,提高服务国家重大利益关系调整和重大改革举措的资源配置能力,提高以有限公共资源实现国家重要目标的财政管理能力,以建设成为与我国国家发展地位相匹配的大国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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